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根据周口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周口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对进入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进入校园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教职工的摩托车登记备案时需提供本人的驾驶证和摩托车行驶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查之后加盖公章。
2.2021年12月16日起,对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进行劝阻。2022年元月1日起,禁止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禁止未实名登记备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3.学校将在寒假期间对无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请师生将无号牌车辆自行带离校园。
4.各单位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统计后,集中到保卫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表于2021年12月29日前交至保卫处10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bwc@zknu.edu.cn。
联系人:张鲲15637931190 郭万军13592211988
保卫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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