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强化职称评审监督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1151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维护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程序性、公开性、公平性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监督,现将职称评审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和监督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参评人员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依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禁参评人员向具有评审资格的相关人员递送评审简表、发短(微)信、打电话、进行当面拜访、宴请以及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三、严禁评委接受参评人员递送的职称评审材料或宴请、替参评人说情、拉票、收受参评人员的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四、严禁各二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违反评审程序、暗箱操作。对造成参评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参与职称评审的党员干部、评委及工作人员跑风漏气、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他人职称评审谋取利益,被投诉属实的,严肃处理。

  六、严禁捏造事实、无事生非。举报人对与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举报、投诉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道听途说、无凭无据。对有意扰乱职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94-8178170

  举报邮箱:zknujiwei@163.com


十大网投信誉平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03日